香港老太“逼停”港珠澳大桥建设
囗 祖丁远(江苏・南通)
最近我周围的朋友闲谈中的一个热门话题是关于香港有位66岁的居民朱绮华老太,拿什么“逼停”了造价超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项目。这件事凸显了香港政府重视民意、善于倾听民意的民主法治施政理念。
朱绮华老人认为,港珠澳大桥的环境评估没有包括臭氧、二氧化琉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不合法,于2009年就环评报告申请司法复核。2011年4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香港环保署批准的环保报告无效。大桥香港段因此停工,原计划2015年至2016通车的港珠澳大桥工程或许无法如期完成。
这事件本身很有戏剧性。并不是说朱老太有多渊博的知识或有多大能耐,而是因为香港有一套能保证公众充分参与规划的制度,有一个容纳普通人利益诉求的通畅渠道。这种建设前充分沟通的制度,看似“缺乏效率”,却不易引发深层次的矛盾,更不会为建设“埋雷”,或者造成决策失误而浪费人力物力。
港珠澳大桥是一项规划已久的跨境运输基建项目,大桥建成时,香港至珠海只需半小时。项目将为香港与内地的交通联系开创新局面,为香港、澳门长远的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对港澳旅游、金融、贸易、商业和物流等各主要行业均会带来新机遇。
笔者推测,接下去除推展香港段工程的前期工作外,还会研究在工程上应怎样推进,如分期进行工程,分期落成等。“对港珠澳大桥建设,我持支持立场。但政府绝不能因为经济利益,就让行之有效的环评过程草草了事。”朱绮华老人身体并不好,但她说,“我申请司法复核并非为个人利益,而是担心整个东涌社区的居民乃至香港居民健康会受到大桥施工影响。”
朱老太履行的香港公民权利,值得内地民众思考。其法律意识给了我们启示,也值得我们深思。